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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首届全县范围内寻找

关于寻找首届阜南县“最美媳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提高广大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倡树文明新风,进一步推动文明实践进家庭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以家庭和美促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在全县广泛开展首届寻找“最美媳妇”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努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家庭文明创建活动之中,通过寻找“最美媳妇”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婆媳和睦、邻里和睦的良好社会风尚,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培树家庭美德楷模,推动广大家庭成员重视家庭角色塑造,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乡风。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阜南县文明办、阜南县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阜南县融媒体中心

三、评选标准

参评对象为全县所有“媳妇”,除具有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勤劳致富,爱岗敬业;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团结邻里,助人为乐,家庭和谐等基本条件外,还应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表现突出:

(一)具有强烈的家庭责任感。在照顾赡养老人、善待公婆、抚养教育子女等方面有特别感人的事迹;或在家庭遭遇突然变故时,不离不弃,勇挑生活重担,为家庭重燃生活的希望。

(二)具有崭新的时代气息。有理想,有追求,敢创新业,勇创大业,在做好家庭角色的同时,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三)具有无私的大爱情怀。关心集体和社会事务,热心公益,群众认可度较高,受到社会广泛赞誉。

(四)具有纯朴的善良品性。身处复杂的婚姻家庭关系中,能够理智、宽容、和谐地处理家庭关系。

四、表彰名额

初步拟定表彰首届“最美媳妇”20名,最终名额根据推报事迹和公众认可情况确定。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

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各级媒体、相关网络及橱窗、路牌等载体广泛宣传,明确活动意义、评选对象、评选标准、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做到覆盖城乡、家喻户晓。

(二)层层选拔阶段(3月21日至6月30日)

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采取个人和家庭自荐,群众推荐、互评,组织审核,自下而上、层层推选的评比方法,精心组织,逐级推荐上报。评选步骤如下:

1.充分发挥村(居、社区)道德评议会作用,在村(居、社区)、乡镇层层选拔的基础上,按照先宣传后推荐的原则,积极广泛宣传,在受到广大人民群众认可的前提下,推选出2至3名上报县文明办。县直机关单位可推荐1至2名报县文明办。

2.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在汇总、初评后,主办单位组织志愿者对初步入围人选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确定“最美媳妇”提名候选人名单,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分别登载“最美媳妇”提名候选人的事迹,接受群众投票评选;评委会结合群众投票,评出首届阜南县“最美媳妇”。

(三)命名表彰阶段(7月底)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上下联动,将评选过程变成宣传优秀家庭角色的过程,通过举行表彰活动、事迹报告会和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最美媳妇”的示范带动效应。入选人员将优先推荐参加身边好人、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各地实际,精心组织,把准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把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面向基层,发动群众。评选工作要广泛争取基层群众的积极参与,推出一批真实可信、具有示范作用和鲜明特色的先进个人。

(三)注重质量,公开公正。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择优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层层公示,保证质量,真正推荐出群众认可、公信度高的好典型。

(四)加强宣传,注重示范。力争做到覆盖城乡、家喻户晓。要广辟宣传渠道,通过召开表彰会、座谈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利用展板、橱窗、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评选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谢劭恒、吴龙,、。

邮箱:fnxwmbsxd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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