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广泛汇聚医疗人才,增强我县核心竞争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及《关于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招才引才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60名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医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招聘的方法择优聘用。
面试卷面分为分。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60名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领域等信息详见附件1(《医院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等项目人员。
10.定南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服务期已满的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11.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的(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因怀孕暂未完成体检人员,或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1.学历、专业条件
涉及学历和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指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条件要求“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外,还有涉外护理(),也可以报考。
2.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年4月18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年4月18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4月18日为报名第一天)。
3.其他条件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参加了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报考的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所取得的执业资格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相对应。护士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注册有效期内。
四、考核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年4月18日和年4月19日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县行政中心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本人暂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只能接受一名考生委托报名。
3.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蓝底彩照2张;
(2)报名表1份(见附件2);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