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人事劳动)局、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号)精神,结合合肥市实际,现就我市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我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报批工作于年底前完成。
1、申报评审安徽省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以省直各业务主管厅局评审工作通知为准,《年度安徽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一览表》见附件1。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条件及要求,可直接登录安徽省人社厅、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及相关省直业务主管厅局网站查询。
今年,继续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技工院校和中职中专正高级讲师、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继续在全省企业单位试点)、副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评审工作。
2、在我市评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28日(不含双休日),逾期不再受理。《年度合肥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一览表》见附件2。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事宜将另行通知。
3、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确定。
4、今年起,我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直接认定及市直主管部门、市属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直接认定,实行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9月17日-9月21日。
二、申报地点
1、委托省相关高评会评审的,应在该高评会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由合肥市相应的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地点: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13楼室,咨询),复审合格后予以推荐。
2、在我市评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报送合肥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心(地点:阜南路19号人才大厦8楼室,咨询),其中卫生、高新区工程、文化(艺术、文博、群文)、新闻等系列报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详见《年度合肥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一览表》(附件2);申报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的材料统一报送至市住建委,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