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城南社区拆迁安置补偿条例里中关于安置人口有一条: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有住房的。因上学、参军、进城经商就业等因素,其户籍迁出至房屋征收公告之日户籍未迁回的,在证明其户籍迁入地没有享受政策性拆迁安置待遇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迁出人数认定为安置人口。我属于拆迁范围内村民且有住房,请问领导:若毕业后落户合肥买商品房,条例中户籍迁入地没有享受政策性拆迁安置待遇的证明需要到合肥哪个部门开具?开具哪些证明?谢谢。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年4月17日在人民网给县委书记留言,咨询城南社区安置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鹿城镇党委、政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您因就业已将户口迁入合肥市集体户,暂未买房,打算买房。有工作单位,可从工作单位开具证明,买房后,可从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证明需表明其户籍迁入地是否享受政策性拆迁安置待遇。工作人员已将处理情况向您反馈,您表示满意。
网友留言
尊敬的县领导你好俺是阜南县方集镇范庄村佃湾村民我想问一下领导俺们庄东西主路安装路灯应该村民出钱吗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年4月18日在人民网给县委书记留言,咨询安装路灯是否村民出钱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方集镇党委、政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方集镇范庄村佃湾村东西主路安装路灯,属于一事一议项目,根据一事一议有关政策规定,一事一议项目需群众自行筹资30%,政府补贴70%,所以群众应出资一部分。
网友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是南关后谷村民,我想问一下我们村南北住宅户一厘左右,东西一厘左右面积,可现在听说垃圾问题是县环卫承包,今天下午来人摆放了八个垃圾桶距离不到百米分两处每处分四个。一九年下旬我们加租房户每户60元卫生费,每处都缴三到四份,当然我们都为了到垃圾方便给就给吧!可现在远的地方能有二百多米。所以想请政府给解决一下倒垃圾难的问题。谢谢!!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年4月18日在人民网给县委书记留言,反映倒垃圾难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城管执法局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城管执法局环卫处立即安排博阳保洁公司负责人进行实地查看,并联系您一并到现场协调处理。经协调,已在该地周围增加垃圾桶数量,并合理摆放垃圾桶投放位置。工作人员已将处理情况向您反馈,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网友留言
尊敬的领导,打扰了,前期我留过言,咱们工作人员也给我打过电话就是因为外地看病回来报销的事情,说都审核好了,这又过去一段时间了,很早就审核好了钱怎么一直没下来,几十块几十百块钱对我们这种又生大病又没有工作能力的来说太难太难了。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年4月21日在人民网给县委书记留言,咨询医疗报销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医保局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目前已打款成功。
网友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由于我妈妈郭英在年10月份确诊为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医疗费用很高,家庭实在无法承担。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较高,家庭勉强可以承受。但年住院报销比例降低了,家庭无法承担,望相关部门能给出年有关大病报销的政策,以便了解,谢谢!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年4月19日在人民网给县委书记留言,咨询大病报销政策问题,阜南县委立即安排医保局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阜政办〔〕18号)及阜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阜阳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阜医保发〔〕45号)规定: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1.1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5-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30万元。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报销,切实发挥医保基金效用,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按照县委县政府“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要求,阜南县医保局通过前期努力,于年7月1日起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一站式结报工作,经核查,您年下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比年年初高,是因为您年下半年花费已达到大病保险报补标准,享受的有大病保险补偿待遇。阜南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详细解读了大病保险政策,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