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优做实疫情防控形势下医疗保障工作,近期,省医保局、税务局、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就群众关心关切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参保登记等问题进行了明确,《通知》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缴纳。我县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引导群众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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