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查安全生产不履职行为。县安委会成立6个督查组,对各乡镇、有关单位以及工贸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形成督查通报,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问题。
二是严防群众违章用火用电。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商务粮食、消防救援、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强化对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暗访检查力度,着力整治违章用火用电、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全力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发生,检查家,发现问题条,已全部整改。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商户家,按时完成整治任务乡镇29个。全县加强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严禁野外用火,全面提升火灾综合防控和救援能力。
三是严打春运“三超一疲劳”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雨雪等恶劣天气,强化天气预报预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36场(次),教育从业人员和群众多人。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营运等行为89起,行政处罚11万元。大力整治农村地区货车载人、超员载客、“黑校车”等问题。各乡镇到岗到位交通安全劝导员人。
四是严处建筑施工领域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县安委会办公室协调,住建部门牵头强化岁末年初建筑施工现场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严查“三违行为”,严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事故发生。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21件,落实整改19件,限期整改2件。
五是严禁燃气领域无证经营行为。全县深刻吸取燃气管道泄漏教训,切实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林海公司加强城区燃气地下管网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石油液化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35次,处罚5起,没收超期未检查气瓶只,行政处罚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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