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据阜南县人民法院消息:9月17日,阜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阜南县教育局原项目办负责人周某某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年至年间,周某某在历任阜南县教育局项目办工作人员、县职教办副主任、县教育局项目办负责人等职务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及基于相关职权、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年至年间,周某某时任阜南县职教办副主任、教育局项目办负责人,其在承担阜南县域内教育系统相关工程项目施工监督职责之时,未尽到相应的权责履行之义务,在明知相应工程项目存在严重超期及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下,擅自审查通过相应履约保证金退还的申请及相应工程款的不当拨付,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共计.99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的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周某某作了最后陈述。法庭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该案将择日宣判。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