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城区智慧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GC)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招标项目阜南县城区智慧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审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阜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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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阜南县。
2.2建设规模:阜南县城区内新建18个公共停车场(地面停车场、地下停车场以及立体停车楼),缓解城市停车问题。项目估算总投资.24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约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万元。
2.3计划工期:日历天。因项目包含子项较多,将分阶段进行设计和施工,开始工作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阜南县城区智慧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含项目的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报批报建,材料设备采购与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运行调试,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
(1)勘察设计范围: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智能化设计)、施工图审查以及后续的配合服务(负责施工定位放线、技术规范书的编制、验收等协助完成其他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等;
(2)采购范围:材料设备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等;
(3)施工范围: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4)工程管理范围: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合同估算价:.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万元,勘察设计费万元。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1)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满足以下①、②项资质要求之一:
①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施工方所在单位)。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施工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施工方所在单位)。
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方)、设计方以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采用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