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信阳市纪委监委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立足政治机关属性使命,贯彻稳中求进基本方针,在创新中求突破,在推进中求提升,结合治理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实际,围绕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水平破题,创新打造“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把监督向基层延伸、向基层压实,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年11月5日,《人民日报》以《村里大小事群众商量办》为题在“四中全会看落实·基层治理新实践”专栏中刊登了我市推行“阳光村务”的做法及成效。年6月,被评为第二届“中国廉洁创新奖”特色创新项目。
一、推行背景
农村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农业大市、水稻主产区的河南省信阳市,辖8县2区,全市大部分区域为农村,现有人口万,其中,农村人口万,占全市人口的38.6%。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随着我市贫困县的全面脱贫,乡村振兴战略蓄势待发。围绕保障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惩治基层腐败和专项治理并举,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均取得较好成效,但伴随着国家加大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资金注入力度的同时,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仍禁而不绝,资金使用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时有发生,虽然这些问题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但随着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群众民主意识的高涨,解决不善将直接啃噬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造成基层党群干群之间的不信任,影响基层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查办基层腐败和不正之风案件不是目的,维护群众利益,构建治理有效的基层治理体系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是根本。产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就是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制度设计还没有全面系统落地生根,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和监督的渠道还不够畅通。这就需要加强群众参与和监督基层治理,不能仅把人民群众作为腐败侵害的对象加以维护,而应该把人民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根本力量加以依靠。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形势决定任务。执行是制度的生命力,市纪委监委在日常惩治和教育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起重基础、管长远的监督制度机制,保障群众参与治理和监督落到实处,推动“三不一体”在基层延伸。在这种背景下,信阳“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应时应需而生,构建了用监督保障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
二、主要做法
一是厘清权力边界,规范基层用权程序。市纪委监委组成调研组深入到农村一线,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于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的意见建议。为使权力清单内容既贴合实际、方便群众,又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农业、林业、扶贫、民政等15个涉农部门,对清单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修订完善定稿。根据各地实际,清单中涉及“两议两公开”、工程项目建设、“三资”管理、公章管理以及五保、低保、救灾、危房改造等事项计10-20项,基本实现了对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内容的全覆盖。同时,市纪委监委指导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借鉴管理标准化模式,逐项编制权力运行工作规范和流程,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每项权力的事项名称,明确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明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明确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明确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做到可执行、可监督、可考核、可问责。绘制权力事项流程图,实现“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规范、一切规范有依据”,使村干部和群众能够“有图可依”“照单办事”,有效避免权力暗箱操作、村干部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是建强监督队伍,强化监督组织保障。一是建强乡镇监督监察专员队伍。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实行县(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兼任。截至目前,各县区个乡镇(街道)完成监察专员办公室设置工作,办公室设监察专员2-3人,赋予线索处置、依法调查等职能,履行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消除了监督盲区。二是建强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利用村“两委”换届机会,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设成员3-4人,成员配置注重强化党的领导,现有成员中党员占比67.35%;优化年龄结构,50岁以下成员占比近20%,同时吸收具备财会管理知识成员。探索实行由村(居)党支部纪检委员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实现党内监督和村级民主监督的统一。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事前参与决策、事中积极参加、事后及时公开,对村级工程项目、资产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全方位监督。三是建强乡村特约监察员队伍。扩大监督力量,探索建立乡村特约监察员队伍,要求每个乡镇(街道)聘请5名以上、每个村(居)聘请2名以上特约监察员,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职责。乡镇(街道)特约监察员主要从熟悉基层情况、与群众联系紧密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基层站所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群体中选聘;村(居)特约监察员从老党员、复退军人、种养大户等群体中吸纳,由他们第一时间听取群众建议、回应群众关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三、工作成效
信阳市纪委监委立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眼于遏制侵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从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着手,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稳步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纪委监委坚强的纪法监督保障的支撑下,“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产生了倍增效应。
一是保证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同步协调。“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通过及时在线公开宣传党的主张和村级事务决策情况,使广大群众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心理状态等与时代前进和工作实际的步伐相协调、相一致。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严格控制人际间接触的情况下,基层组织通过“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准确公开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做好科普宣传,坚定群众信心;及时答疑解惑,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理性看待疫情,共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疫情期间,推送疫情防控信息余条,处置群众涉及疫情留言条。同时,群众利用平台留言积极协助疫情防控,构建群防群控防线。
二是提升了基层工作事务群众参与程度。乡村选择自治组织这种基层社会治理形式,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因此,必须充分保证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反映。“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运行以来,本着“群众需要了解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坚持村级事务线上线下同步公开,村级权力及用权程序是什么,村两委集体决策怎么样,群众既可线下实地查询,也可线上点击查询,解决了信息不对称、不及时问题,最大限度调动了群众参与和监督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截至目前,群众在线留言4万多条,内容涉及修桥修路、文化广场建设、阳光扶贫等各类事项,截至目前,推动职能部门解决问题4千余件。
三是促进了基层党员干部治理能力提升。通过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和便民服务情况即时公开,保障了群众对基层治理能力的全天候、全领域和常态化、精准化,用监督的点对点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使基层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为群众解决诉求敞开了绿色通道。有群众在网上反映“以前有问题,不知咋找领导,现在好了,领导主动找咱”。截至目前,通过处置群众留言,解决群众诉求上万件。
四是实现了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落地生根。“阳光村务”网路监督平台通过及时公开组织建设、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实现了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上线以来,全市各个村(社区)通过线上公开村(居)务信息35多万条,群众点击量达2千万余次,初步实现了权力运行和村级事务应公开尽公开,破解了传统信息公开方式受时间、空间、地域时空限制的难题,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敞开了监督的大门,确保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的建立,打造了一个管用的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平台,使村务监督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使广大村民参与村务更加方便、更加快捷、更加真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进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
(河南省信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