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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12月13日,阜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某等8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涉案违法犯罪事实余起。本次庭审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群众等50余人参与旁听。

案情摘要

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8年至年期间,形成以王某某为首,任某某、刘某某等8人为成员的较稳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获取非法利益,达到垄断小区业主房屋装修目的,采取不给业主开通水电、不让装修材料进入小区、阻挠装修施工、言语威胁、雇佣老年人滋事、辱骂、殴打装修业主、工人等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开庭前,阜南法院组织各辩护人召开了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梳理争议焦点,以提高法庭调查和辩论的针对性,继而提高庭审效率。

庭审中,阜南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必要措施,制定了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庭审预案,设置庭审区和旁听区,为被告人配备全套防护设施。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庭审活动。因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日宣判。

阜南法院对此案的公开审理,体现了阜南法院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坚定意志,凸显了持续进行“扫黑除恶”斗争的决心,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为维护本地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文:唐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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