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阜南县人才购房补贴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南政办〔〕9号)和《关于明确阜南县人才购房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购房组〔〕1号)规定,经相关部门资格认定合格,现将申请人才购房补贴资格认定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年7月2日至年7月8日。如有异议,请向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
阜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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