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做好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淄博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文昌湖区地事局,委属(管)各单位:
现将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年度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继续教育工作一并通知如下:
一、学习形式和途径
1、必修课学习
公需科目必修课和专业科目必修课需要在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学习取得。
2、选修课学习
(1)公需科目选修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年度积分”分以上的可按规定折算相应学时或通过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学习取得。
(2)专业科目选修课: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内参加当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考核及学时认定合格视同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选修课40个学时,学时将自动对接到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无需在平台重复进行学时认定。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将不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其他40个学时选修课培训业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市人社局通知要求执行。
3、补学
补学-年度继续教育课程的,可在学习页面“-补学平台”栏目完成;补学年度以后课程的,可直接选择当年度课程栏目完成。
二、时间安排
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年5月1日至年12月31日。
三、其他要求
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好辖区及单位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抓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职称评审、聘任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机结合。
日常业务淄博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联系。
附:《关于做好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4月21日
来源: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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