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阜阳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到年和到年工作目标,着力解决好当前我市地下水超采问题。
明确到年和到年工作目标
《方案》提出,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充分利用引江济淮、临淮岗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体系,科学调配当地水、过境水、外调水三大水源,加快地表水厂建设和地下水源置换,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力度,优化配置全市水资源,有序推动地下水超采治理和保护。
到年,地下水超采治理和保护取得重大进展,地表水源工程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地下水开采量大幅下降,超采区内深层地下水开采总量压减80%以上,阜阳市区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见实效,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9.09亿立方米以内,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到年,地下水超采治理和保护达到较高水平。除酿酒等特殊行业以及少数偏远地区居民生活用水外,公共供水管网范围内自备井全部封闭,供水水源井全部转为应急备用井,全市深层地下水开采总量不超过0.35亿立方米,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水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供给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
突出规划引领,编制《阜阳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水源规划》。积极推动阜阳第三水厂二期工程建设,加快阜阳第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合理优化确定阜阳市三水厂、四水厂城乡供水范围;界首市、太和县、临泉县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思路,尽快研究实施引江济淮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阜南县、颍上县利用区域优势,用好、用足淮河地表水;对少数偏远地区,推行区域供水规模化,逐步形成“以城带乡、城乡统筹、供水一体”的供水新格局。
同时,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进一步扩大配置到工业、生态环境、城市杂用等用水领域,逐年提高再生水利用比例。到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制定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再生水利用实施计划。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厂再生利用设施。推广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建设,在市政管网尚未覆盖的区域和大型公共建筑区域,建设分散污水处理站,根据中水用途确定出水标准。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火电(包括垃圾焚烧、生物质发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予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加快实施阜阳华润电厂二期、颍东煤基产业园区、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国祯美洁等再生水利用工程。持续推进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此外,稳步推进地下水压采置换。全面启动地下水压采置换工作,实施超采区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有序封闭地下水开采井,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监督考核。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对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地下水管理条例》要求的,一律予以封闭。“引江济淮”等地表水源工程通水前,对地下水超采区实行严格限采,逐步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公共供水水源井部分转为应急备用井;“引江济淮”等地表水源工程建成通水后,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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